“没想到血费在医院就能给我报了,也不用跑血站了,真是方便”。在娄星区人民医院住院的患者家属杨先生感慨,杨先生父亲在娄星区人民医院骨科住院,因手术需要用血,杨先生曾在城区献血车参加了无偿献血,通过这次献血,杨先生了解到了娄底市对于献血者及献血者父母配偶子女发生临床用血时可以享受血费报销的政策。这次父亲住院,当医护人员告诉他现在可以不用跑到血站去,在医院就能直接办理血费报销手续时,杨先生发表了开头的感慨。
为了有力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娄星区人民医院(娄星区妇幼保健院)根据《湖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见湘卫医发〔2019〕18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费用报销结算过程中的不足,率先开展了临床用血费用直报工作。
如果您对这个直报工作还不了解的话,不妨看看下面的内容。
“我母亲住院输血了,用我的献血证能报销吗?”
我献了400毫升全血,能报多少啊?需要带啥材料啊?
别急别急,看看以下的内容,按照这个来准没错~!
在娄底市,哪些人可以得到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凡在娄底市中心血站及其设置在娄底市范围内的采血屋、采血车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以下简称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时均可报销用血费用。
受益人,是指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子女)。
献血量如何折算?
(一)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 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 900 毫升以上(含本数)的, 献血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量累计在 600 毫升(含本数)以上不满 900 毫升 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三)献血量累计在 600 毫升以下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 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四)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三款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 者亲属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五)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 400 毫升全血献 血量计算。
(六)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测不合格不能用于临床的, 不影响报销政策的执行。
那么办理血费报销都需要那些材料呢?
(一)无偿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二)医院用血费用清单复印件;
(三)医院用血费用结算发票复印件;
(四)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申请表;
(五)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承诺书。
到哪里去办理用血费用偿还呢?
国家政策是:省内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实行就诊医疗机构负责制。用血医疗机构负责受理献血者及亲属在本机构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申请和相关报销资料的收集与核对,通过《湖南省无偿献血费用报销管理系统》即时上传至所在地血站。
在娄星区人民医院住院用血的患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去一楼医保科5号窗口办理。
是不是介绍得很详细呢?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热线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8-8210676。
只一人献血全家受益!欢迎大家踊跃参加无偿献血,为自己和家人储存“血液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