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人才招聘
娄星区人民医院(娄星区妇幼保健院)坐落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是娄星区唯一一家政府隶属的非营利性综合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9年,2001年在娄星区妇幼保健院的基础上组建娄星区人民医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承担着娄星区75.25万人的基本医疗、妇幼保健等任务。医院老院区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新院区占地面积65亩,已于2024年正式投入使用,床位新增至792张。医院是全国PAC优质服务医院、国家一级癫痫中心单位、湖南省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防治中心等。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百强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现有职工868人,专业技术人员782人,其中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95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625人。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娄底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娄发﹝2016﹞16号),结合医院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经医院研究,区人社局审核,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娄星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17个岗位25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均为娄星区人民医院事业编制。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2024年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科带头人需具有单独开设临床科室的能力。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因违反《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由娄星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卫健局和区人民医院配合具体工作。整个工作按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引才公告在湖南省人才招聘网、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网络报名可延长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娄星区人民医院五楼二会议室内;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024年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现场报名需要的证书、资料图片上传到邮箱:1592291749@qq.com。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到2023年12月。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才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岗位调剂。区人民医院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结合单位实际需求,对引进岗位提出调剂申请,报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审批。
7、本次引才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方式:采取专家组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4、考试成绩公布:现场公布,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另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参加体检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的岗位,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区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上述体检递补办法,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原公告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由区人民医院办理编制和聘用等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引才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引才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优惠待遇
(一)提供发挥人才技术专长的事业平台;
(二)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8万元,发放期限为5年。
(三)安家补贴。对引进人才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活补贴挂钩,5年服务期满后进行评估,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5-20万元安家补贴。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凭票报销交通费和住宿费。
八、本公告由娄底市娄星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娄星区人社局0738-8211709;娄星区卫健局0738-6517792;娄星区人民医院0738-8289809
附件:2024年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pdf
2024年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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